鸦片战争、修约战争和亚罗战争
对战争命名有多种方式,比如用地名:伯罗奔尼撒战争和克里米亚战争;用战争时长:百年战争、三十年战争、六日战争等。发生在中国的鸦片战争是以鸦片命名,特指从1840到1860年中英(法)之间发生的两次军事冲突。1840-1842年之间的为第一次鸦片战争,1856-1860的为第二次鸦片战争。
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前,以英商为首的外国商人长期对清朝外贸管理体制不满,相关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对外商极为不力,直接损害了他们的切身利益,于是总想寻求改变。但当时的清朝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大国,满清对中国实行有效统治已近200年,在华外商集团根本没有能力改变现状。自十八世纪英国开始崛起,情形逐渐变化。到十八世纪末,英国在全世界拥有庞大的殖民地,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的海军,军事上已具备从海上入侵中国的能力。对华情报方面,英国也积累了大量的信息,了解中国在强大外表下的弱点,1834年率团访华的律劳卑向巴麦尊报告说,给我三四条船和少量英国士兵可以就逼中国就范。
律劳卑死后,英国政府一直等待时机,挑起冲突。以期在军事上战胜清朝,改变过去中英关系长期存在的不平等的状况。即使没有鸦片,没有虎门销烟,英国也会寻找其它理由侵略中国的,只是鸦片问题由来已久,随着进口和吸食人口的增加,白银外流,到了道光初期,鸦片已发展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到了不能不施以重手整治的地步;鸦片问题在英国也有长时间的和广泛的讨论,英国议会也是以虎门销烟为题,通过出兵中国的法案,第一次鸦片战争就这么打起来了。如此看到,第一次“鸦片”战争这种提法说得过去。
相比之下,第二鸦片战争的叫法却有些牵强,因为战争的起因与鸦片无关。尽管第一次鸦片战争由鸦片而起,吊诡的是,《南京条约》中,与鸦片相关的只有第四条提及,“将英国领事官及民人等强留粤省嚇以死罪索出鸦片以为赎命”,《虎门条约》专议税则,甚至不提鸦片。战后,朝廷很少讨论鸦片政策问题,朝野更多关注的是阻止英国人入广州城以及如何收拾残局,尽快让英军从舟山撤军,英文史料也是类似情况。直到1858年中英签订《天津条约》,清政府才重提鸦片,允许鸦片买卖但课以重税。为了挽回些颜面,该内容不在条约正文中提及,而是放在1858年末在上海签订的善后通商条约里,且后排到第五款,鸦片的名称也由“洋药”二字替换。
第二次鸦片战争的主要原因是英法等国要求修订道光年间签订的条约被拒,然后发起战争,所以也被称为“修约战争”。
《南京条约》后,在华英国人开展贸易并不比过去更加顺利,在五口通商口岸,英国领事及商人与地方官民关系不佳,时常发生冲突,广州表现尤为激烈,双方围绕入城门问题互不相让,差点将第二次鸦片战争提前。英国人最苦脑的是与官方沟通沟道不畅,向两广总督、两江总督申诉均不得要领;通过直隶总督向北京申诉,又被告知回到广东办理。值得一提的是,英国人在广东要商谈事情,不能直接面见总督,而是要通过本地的行商用带有固定书写格式的禀贴形式与总督书面沟通,费时费力,常为英人诟病。而且条约修订后,贸易情形会发生变化,需要双方定期审核修订,这是常识。但道咸年间的清朝政府没不这样想,《南京条约》本来就是城下之盟,白门之约,是在清朝战败后极不情愿签订的,更不愿意认真执行。《虎门条约》内有“万年和约”的字样,两广总督叶名琛抓住这个含义模糊的词语,在答复英法美领事时,说《南京条约》是万年和约,根本没有修改的必要,这样,便与英法美的立场发生对立,外交沟通困难重重,战争便是唯一的选项了。
在此背影下,香港总督包令和广州领事巴夏礼,利用“亚罗号事件”大做文章,“亚罗“是一艘船的名字,为华人制造却在香港注册,受港英政府保护和管辖,1856年10月,清军上船抓捕犯罪嫌疑人,与英国驻广州领事巴夏礼发生冲突,英国借机联合法国发动侵华战争,所以外文史书中也把第二次鸦片战争称为“亚罗战争”。。
如上所述,针对1840-1860之间清朝和英国发生的军事冲突,有鸦片战争(第一次和第二次)、修约战争和亚罗战争几种叫法,似乎都有局限性,提出一个更为贴切的名称并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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