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3年
1833年可能是鸦片战争这一历史事件的起点。这一年,英国议会通过法案,其中一项规定关于中国。即自1834年4月22日起,英国东印度公司(EIC)在中国的贸易垄断权将被取消。
英国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600年,经过200多年的发展,在印度、东南亚和东亚建立了庞大的贸易网,垄断了棉花、茶叶、丝绸、丁香、肉蔻等重要商品的交易。据马士《中华帝国国际关系史》介绍,EIC自明清之交开始尝试到中国贸易,过程并不顺利,直到1715年(康熙五十四年),才在广州建立商馆。康熙皇帝对外商持开放态度,1683年(康熙二十四年)清政府在广东福建浙江和江苏四省设立海关,开展对外贸易。 但到了乾隆年间,情形又发生变化,1759年(乾隆二十四年),所有对外贸易被限定在广州一地,且对外商和交易行为严格管理,其中有些规定如测量货船的方法、税费和各种规费等直接损害了外商的经济利益,而对外商在华期的行为更是诸多限制,虽经上诉,但始终没有得到解决,在华外商特别是英商怨气很大。
政治层面,1833年以前英国曾两次派使团访华,一次是1793年马嘎尔尼访华,总体上是成功的,但围绕跪拜礼仪的争论,双方心中多有不快;时间到了嘉庆年间,1817年(嘉庆二十二年)英国再次派出阿美士德来华,整个过程可以用“混乱”二字形容,结果也是灾难性的,马嘎尔尼好歹见到了乾隆皇帝,而阿美士德一行已经到了圆明园,还是由于跪拜问题,不仅没有见到嘉庆皇帝,还被立即驱逐出京。使团成员中,有著名的英国传教士马礼逊,他详细记载了事情的经过。从那以后,中英双方再也没有政府间的直接接触了。
由于EIC的特殊地位,除了垄断对华贸易之外,实际上也承担了经贸之外的行政、外交、文化交流等本应属于政府的职能,EIC的大班管理英商、为英国使团访华负责与广州和北京沟通、协助来华传教士开展工作等。1833年法案的重要意义在于,EIC在华的重要性将被消弱,英国政府最终要取代EIC,接管对印度、东南亚和东亚海外殖民地的管辖,在政治、军事、外交、经贸、文化等方面占据领导地位。这一变化也将导致清政府由过去与本质是商业机构的EIC打交道演化为与英国政府直接打交道的局面。如何实现顺利转换,建立新型的中英关系是摆在两国政府面前的重大问题。英国政府主动出击,也是在1833年谋划派员前往中国接洽,广州方面也通过EIC了解到变化,请EIC派新大班前来广州办理交接。这就是1834年律劳卑使团来华的背景,遗憾的是这个使团也以失败告终,而且律劳卑本人启程回英国前在澳门病逝,比前两次来华使团更具悲剧色彩。从这时起,英国政府综合各方面信息,就有以武力报复中国,改变对华关系中诸多对英国不利弊端的企图。
鸦片战争起因是多方面的,时间跨度长,但自1833年法案后,随着英国政府的直接介入,事情的发展加速,乾隆限制外贸于广州一地的政策持续了九十多年,但从1833年开始,到1842年签订《南京签约》,这个学者所称的“广州体制”在不到十年的时间就瓦解了。
1833年,不寻常的一个年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