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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国人研究鸦片战争的权威著作,我首先想到的是马士的《中华帝国外对外关系史》(The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of the Chinese Empire)。马士(Hosea Ballou Morse)1855年生于加拿大,少年与家人迁居美国,少年得志,15岁即入哈佛大学,1874年毕业后来到中国,进入赫德爵士领导的中国海关工作。他从基层做起,在上海天津北京等地的海关机构历练,1903年被派任广州海关(粤海关)税务司,工作地点在今天的广州沿江西路29号,现在是粤海关博物馆。楼上他曾经的办公室按原样复原,笔者曾经到访参观,印像是宽大、安静、奢华。从1874到1907,马士在中国海关工作了30多年,晚年在英国居住,潜心学术研究,出版多部关于中国的专著,除了上述的《中》外,还著有《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依据的史料是英国印度事务部存的原始资料,权威性高。凭这两部学术名著,马士成为研究晚清外交开创性人物,美国知名学者费正清深受他的影响,直到今天,中文相关研究著作还常常引用马士的研究成果。

《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共三卷,第一卷于1910年出版,二三卷于1918年出版。第一卷讲述二次鸦片战争,第二卷起自同治元年,到1893年即中国甲午战争结束,第三卷叙述到1911年清亡。笔者认为第一卷写得最好,好就好在结合丰富的史料,详细介绍了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前欧美与清朝的贸易关系史,可以深入了解鸦片战争的起因。

笔者印象最深的是广东地方官员特别是粤海关对外商的盘剥以及政治上的歧视性制度安排。前者的史料依据是任职于东印度公司秘书的Peter Auber在1834年出版的小册子《China: an Outline of its Government, Laws, and Policy》,后者则是朝廷发布一系列圣旨上谕,具体内容往往由两广总督拟定,报皇帝批准,再由广州当地的行商给外商转达。

傲慢和自大是清朝官员与外国人沟通的主要障碍之一,马士对此着墨甚多。比如1834年律劳卑来华,广州地方官员把座位安排得像审训犯人样式,律劳卑坚决要求改正;外商也不能直接见总督,必须通过行商投递禀贴;朝廷和地方官员在信函上,对外商的口气也常常体现出你卑我尊的意味。

盘剥和歧视是长期的、系统的和顽固的,也是英国力图改变的主要内容。为此,在《南京条约》和后来的《天津条约》《北京条约》中,设立了专门条款,规定两国官员平等往来,废除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马书早已有中译版,但最好以英文原著为主,把握全貌,只是中译版里的专有名词翻译可以参考。

事实上,在马士之前已有西方学者出版了鸦片战争研究专著,笔者看到最早的是德国学者Karl Friedrich Neumann (1793.12.28 - 1870.3.17)写的的《鸦片战争史》( Ostasiatische Geschichte vom ersten chinesischen Krieg bis zu den Verträgen in Peking 1840-1860)。这本书出版于1861年,即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的第二年。Neumann先生于1829来到中国,1833年带着一万多册中国图书回国,任慕尼黑大学教授。它除了讲述战争起因进程和结果,也介绍了中国的制度和风俗,书后有索引,但没有书目,对作者使用的史料来源不甚明了。

该书没有中译本。

法国学者先于马士研究这一课题。高第教授(Henri Cordier)于1905和1906年分别出版了《第二次鸦片战争史》(L’Expedition de Chine, 1857-1858; L'Expedition de Chine, 1860)。马士的《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一卷后附书目中也列出高第的这两部著作。高书的写法特别,马士是以史料为基础,正文部分都是用自己的语言进行叙述,在有需要的地方征引史料出处,最后在书目清单中列出使用的全部资料,这是“论文式”写法;高第另辟蹊径,他按照事件发生的顺序直接将史料排列在正文当中,比如法国借马赖被杀加入侵华战争,他就把广东教区的报告、法国驻广州代办的申诉、叶名琛的答复一一罗列出来;1958年春,英法联军到大沽口后,与清朝中央政府书信往来频繁,他把法国代表葛罗的相关照会、给巴黎外交部的报告及回复、与英美俄代表之间往来信件进行展示,史料间衔接的主要方法是作者以自己简单的语言介绍背景和事件的逻辑关系。把这些材料和中文史料对比,特别是与《筹办夷务始末》对比,缺失的重要细节浮现,整个事件的进展可以看得更清楚,给笔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该书没有中译本。

美国学者的相关专著首推丹尼特(Tyler Dennett)的《美国人在东亚》(Americans in Eastern Asia: A Critical Study of the Policy of the United States with Reference to China, Japan and Korea in the 19th Century),如书名。作者探讨了整个十九世纪,美国人在东亚地区商贸活动以及与中国、日本等国的外交关系。美国人与发生在中国的鸦片战争关系密切,美国虽然没有直接参战,但同英商一样,也有美商贩卖鸦片;美国人伯驾(Peter Parker)在广州豆栏巷开有诊所(广州孙逸仙医院前身),林则徐曾委托家人到他那里取药治病;顾盛(Caleb Cushing) 来华时,第一次鸦片战争已经结束,《南京条约》和《虎门条约》都已签订,但他向耆英力争,与清朝签订了《中美望厦条约》,该条约利用利益均沾的原则,不仅获得了与英国人一样的权益,而且规定每十二年修订条约(稍后签订的中法黄埔条约也照此加入相关条款),这是《南京条约》没有的,美英法俄四国也正是利用这一条款,于1854年联合向清政府提出修约。四国修约努力是导致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的重要原因之一。该书引用的资料数量众多,不仅有公开出版物或档案,还有许多未刊手稿(manuscripts),是史料中的精品,提升了全书的权威性。

该书有商务版的中译本。

俄国至少在明朝万历年间就开始越过乌拉尔山向东扩张,明清交际时其势力就已延伸到鄂霍次克海沿岸地区了。期间,俄国人遇到一个难题是沿途缺少粮食,必须从乌拉尔地区运来,后来听说西伯利亚南面的黑龙江流域盛产粮食,继而南下,这就与清朝发生关系,这种关系又进一步演化成长期的边境冲突。这也是雅克萨战役和《尼布楚条约》的大背景。中俄实质性外交关系也从康熙开始。这些信息是笔者从《沙俄侵华史》获得,这套书共四册,1958年出了第一卷,到1976年才出齐。该书立场带有鲜明的年代特色,但它引用的专著和史料数量多,俄文有100多,英文法文50多种(笔者较为熟悉的书目大都收入),结构合理、文笔流畅,有助于了解俄国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的作用。

对战争命名有多种方式,比如用地名:伯罗奔尼撒战争和克里米亚战争;用战争时长:百年战争、三十年战争、六日战争等。发生在中国的鸦片战争是以鸦片命名,特指从1840到1860年中英(法)之间发生的两次军事冲突。1840-1842年之间的为第一次鸦片战争,1856-1860的为第二次鸦片战争。

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前,以英商为首的外国商人长期对清朝外贸管理体制不满,相关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对外商极为不力,直接损害了他们的切身利益,于是总想寻求改变。但当时的清朝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大国,满清对中国实行有效统治已近200年,在华外商集团根本没有能力改变现状。自十八世纪英国开始崛起,情形逐渐变化。到十八世纪末,英国在全世界拥有庞大的殖民地,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的海军,军事上已具备从海上入侵中国的能力。对华情报方面,英国也积累了大量的信息,了解中国在强大外表下的弱点,1834年率团访华的律劳卑向巴麦尊报告说,给我三四条船和少量英国士兵可以就逼中国就范。

律劳卑死后,英国政府一直等待时机,挑起冲突。以期在军事上战胜清朝,改变过去中英关系长期存在的不平等的状况。即使没有鸦片,没有虎门销烟,英国也会寻找其它理由侵略中国的,只是鸦片问题由来已久,随着进口和吸食人口的增加,白银外流,到了道光初期,鸦片已发展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到了不能不施以重手整治的地步;鸦片问题在英国也有长时间的和广泛的讨论,英国议会也是以虎门销烟为题,通过出兵中国的法案,第一次鸦片战争就这么打起来了。如此看到,第一次“鸦片”战争这种提法说得过去。

相比之下,第二鸦片战争的叫法却有些牵强,因为战争的起因与鸦片无关。尽管第一次鸦片战争由鸦片而起,吊诡的是,《南京条约》中,与鸦片相关的只有第四条提及,“将英国领事官及民人等强留粤省嚇以死罪索出鸦片以为赎命”,《虎门条约》专议税则,甚至不提鸦片。战后,朝廷很少讨论鸦片政策问题,朝野更多关注的是阻止英国人入广州城以及如何收拾残局,尽快让英军从舟山撤军,英文史料也是类似情况。直到1858年中英签订《天津条约》,清政府才重提鸦片,允许鸦片买卖但课以重税。为了挽回些颜面,该内容不在条约正文中提及,而是放在1858年末在上海签订的善后通商条约里,且后排到第五款,鸦片的名称也由“洋药”二字替换。

第二次鸦片战争的主要原因是英法等国要求修订道光年间签订的条约被拒,然后发起战争,所以也被称为“修约战争”。

《南京条约》后,在华英国人开展贸易并不比过去更加顺利,在五口通商口岸,英国领事及商人与地方官民关系不佳,时常发生冲突,广州表现尤为激烈,双方围绕入城门问题互不相让,差点将第二次鸦片战争提前。英国人最苦脑的是与官方沟通沟道不畅,向两广总督、两江总督申诉均不得要领;通过直隶总督向北京申诉,又被告知回到广东办理。值得一提的是,英国人在广东要商谈事情,不能直接面见总督,而是要通过本地的行商用带有固定书写格式的禀贴形式与总督书面沟通,费时费力,常为英人诟病。而且条约修订后,贸易情形会发生变化,需要双方定期审核修订,这是常识。但道咸年间的清朝政府没不这样想,《南京条约》本来就是城下之盟,白门之约,是在清朝战败后极不情愿签订的,更不愿意认真执行。《虎门条约》内有“万年和约”的字样,两广总督叶名琛抓住这个含义模糊的词语,在答复英法美领事时,说《南京条约》是万年和约,根本没有修改的必要,这样,便与英法美的立场发生对立,外交沟通困难重重,战争便是唯一的选项了。

在此背影下,香港总督包令和广州领事巴夏礼,利用“亚罗号事件”大做文章,“亚罗“是一艘船的名字,为华人制造却在香港注册,受港英政府保护和管辖,1856年10月,清军上船抓捕犯罪嫌疑人,与英国驻广州领事巴夏礼发生冲突,英国借机联合法国发动侵华战争,所以外文史书中也把第二次鸦片战争称为“亚罗战争”。。

如上所述,针对1840-1860之间清朝和英国发生的军事冲突,有鸦片战争(第一次和第二次)、修约战争和亚罗战争几种叫法,似乎都有局限性,提出一个更为贴切的名称并非易事。

1833年可能是鸦片战争这一历史事件的起点。这一年,英国议会通过法案,其中一项规定关于中国。即自1834年4月22日起,英国东印度公司(EIC)在中国的贸易垄断权将被取消。

英国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600年,经过200多年的发展,在印度、东南亚和东亚建立了庞大的贸易网,垄断了棉花、茶叶、丝绸、丁香、肉蔻等重要商品的交易。据马士《中华帝国国际关系史》介绍,EIC自明清之交开始尝试到中国贸易,过程并不顺利,直到1715年(康熙五十四年),才在广州建立商馆。康熙皇帝对外商持开放态度,1683年(康熙二十四年)清政府在广东福建浙江和江苏四省设立海关,开展对外贸易。 但到了乾隆年间,情形又发生变化,1759年(乾隆二十四年),所有对外贸易被限定在广州一地,且对外商和交易行为严格管理,其中有些规定如测量货船的方法、税费和各种规费等直接损害了外商的经济利益,而对外商在华期的行为更是诸多限制,虽经上诉,但始终没有得到解决,在华外商特别是英商怨气很大。

政治层面,1833年以前英国曾两次派使团访华,一次是1793年马嘎尔尼访华,总体上是成功的,但围绕跪拜礼仪的争论,双方心中多有不快;时间到了嘉庆年间,1817年(嘉庆二十二年)英国再次派出阿美士德来华,整个过程可以用“混乱”二字形容,结果也是灾难性的,马嘎尔尼好歹见到了乾隆皇帝,而阿美士德一行已经到了圆明园,还是由于跪拜问题,不仅没有见到嘉庆皇帝,还被立即驱逐出京。使团成员中,有著名的英国传教士马礼逊,他详细记载了事情的经过。从那以后,中英双方再也没有政府间的直接接触了。

由于EIC的特殊地位,除了垄断对华贸易之外,实际上也承担了经贸之外的行政、外交、文化交流等本应属于政府的职能,EIC的大班管理英商、为英国使团访华负责与广州和北京沟通、协助来华传教士开展工作等。1833年法案的重要意义在于,EIC在华的重要性将被消弱,英国政府最终要取代EIC,接管对印度、东南亚和东亚海外殖民地的管辖,在政治、军事、外交、经贸、文化等方面占据领导地位。这一变化也将导致清政府由过去与本质是商业机构的EIC打交道演化为与英国政府直接打交道的局面。如何实现顺利转换,建立新型的中英关系是摆在两国政府面前的重大问题。英国政府主动出击,也是在1833年谋划派员前往中国接洽,广州方面也通过EIC了解到变化,请EIC派新大班前来广州办理交接。这就是1834年律劳卑使团来华的背景,遗憾的是这个使团也以失败告终,而且律劳卑本人启程回英国前在澳门病逝,比前两次来华使团更具悲剧色彩。从这时起,英国政府综合各方面信息,就有以武力报复中国,改变对华关系中诸多对英国不利弊端的企图。

鸦片战争起因是多方面的,时间跨度长,但自1833年法案后,随着英国政府的直接介入,事情的发展加速,乾隆限制外贸于广州一地的政策持续了九十多年,但从1833年开始,到1842年签订《南京签约》,这个学者所称的“广州体制”在不到十年的时间就瓦解了。

1833年,不寻常的一个年头。

薙发(留辫子)作为统治和被统治的象征是清朝的发明而且很成功。八十年代有一部电影叫《海囚》,由达奇先生主演,讲的是晚清时英国人贩卖华工的故事。华工被押上轮船,受尽虐待。有一场关于船上人贩子戏弄华工的戏,一名青年华工被剪掉发辫,认为是奇耻大辱,当即跳海自尽。还有一部上世纪六十年代的电影叫《桃花扇》,讲述了明清交替之际,文人侯朝宗和李香君的爱情故事。二人本来情深似海,但由于侯薙发降清,李香君愤然与之决裂。青年华工与李香君生活的年代相差二百多年,但二人对头上留辫的态度截然不同,令人深思。

清朝以异族入主中原,联合汉族地主阶级和知识分子,仿照明朝制度统治大江南北。让包括汉人在内的全体中国人留辨子,就是要体现明朝已成历史,天下是满洲人的天下,满人是天下的主子,其他民族必须服务满洲贵族的统治。

清初,薙发政策严格。蒋良骐《东华录》记载,清军进入北京第二年,即1645年,皇帝(当时摄政王多尔兖主政)对礼部说,当初薙发让大家自便,执行起来比较灵活,但现在明朝灭亡了,留辫子这事如果还像过去那么松可不行。“自今布告之后,京城内外,直隶各省,限旬日尽行薙完。若规避惜发,巧词多辩,决不轻贷。该地方官若有为此事渎进表章,欲将朕已定地方仍存明制,不遵本朝制度者,杀无赦。”

皇帝说得很清楚,薙发要在十天内完成,如果有大臣上表,态度上与朝廷不一致,那是要杀头的。可还是有大臣上奏,他就是原任陕西河西道孔闻溧。他说我们家宗子、孔子的后人衍圣公已经遵令薙发了,但是不是念孔子在中国的崇高地位,让他“蓄发以复本等衣冠,统惟圣裁。”皇帝原答复很不客气,语带怒气,“薙发严旨,违者无赦。孔闻溧姑念圣裔免死,著革职,永不叙用。”就是说,全体汉人,包括你们老孔家也不能例外,也要按照朝廷的政策,把辫子留起来!

朱由榔被杀,平定三藩,台湾陷落,反清复明是不可能了,汉人逐渐接受了满人的统治,辫子也只好继续戴下去,一戴就是二百多年,甚至清朝都亡了,还有不少人不舍得割去辫子,明末先贤痛恶的事物变成被珍视的传统了。

我要搬家。想着房间里的东西不多且新旧两房之间距离近,请搬家公司不划算,于是就计划以蚂蚁搬家的形式,先把一个带轮子的大行李箱装满,拖着行李箱步行到新居,然后回来再装一箱再步行运过去。运了四趟,发现累得不行,四趟下来,要运的东西一点不见少,于是只好请保安介绍一个师傅帮助搬运,不一会,骑个电动三轮车的胡师傅来了。

胡师傅中等身材,浓眉大眼,面色红润,如果没有明显的皱纹,像个大小伙子,可是他说自己五十八岁了。这样的年龄还在干重体力活,一股悲凉涌上我的心头。胡师傅爽快,要价也公道。我说家的东西不多,加上钢琴需要单独拉一次,最多三趟可以搞定。我们约好,每天运一次,争取三天运完。

结果呢,不算钢琴,一共拉了八趟,耗时七天(某一天运了两趟)!主因是要拉的物品数量大大超过我的估计,比如太太的衣服(女人啊)。为了装东西,我用了两个大行李箱、四个大尿素带子、六七个收纳盒,还用至少四个大床单包裹了被褥。当我看着满屋子的箱箱包包,头要快炸了,心想这得运多少趟啊!十几趟不止吧!还有钢琴啊台灯啊微波炉等一些不太好带的东西方,心里那个愁啊。

胡师傅显身手。他每次来收运的时候,我说这个拿不了了吧,那个装不下了吧。他总说,“完全可以”、“轻松得很”,“把那个也给我”。他把东西一次性放到电梯里,下到负一层,装到三轮车上,我则到小区门口迎他,不到十分钟,看到三轮车慢慢冒上来,车上装得满满的,看样子绑得也结实,轻易不会掉下来。表明胡师傅善于将大量物品快速、稳固地装车,他做了多久才达到这个水平我不知道,但这个功夫帮我解决了一个大问题,为表谢意,心甘情愿地多付了一些报酬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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